交通银行信用卡“用卡无忧”服务费按卡计收。即若一人多张主卡同时开通,或主卡、附属卡同时开通,或多张附属卡同时开通“用卡无忧”服务,则每张主卡(附属卡)均需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分别收费,附属卡收费计入主卡账户。 “用卡无忧”服务费按三个月标准计收,统一于服务定制日的次日扣款,并记入当期信用卡对账单,由持卡人在账单显示的还款期内正常还款;服务期届满前如持卡人未办理退订手续的,服务将自动续订。服务使用期间,如果持卡人退订,已收取的服务费不做退还。 持卡人在定制服务时请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对手机号码,因填写手机号码有误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。